財為我克,使用之物也。
以能生官,所以為美。
為財帛,為妻妾,為才能,為驛馬,皆才類也。
財喜根深,不宜太露。
然一位以清,用格所最喜,不為之露。
即非月令用神,若寅透乙,卯透甲之類。一位亦不為過,太多則露矣。
然而財旺生官,露亦不忌。
蓋露以防劫,生官則劫退。
譬府庫錢糧,有官守護(hù),即使露白,誰敢劫之。
如葛參政命
壬申壬子戊午乙卯,豈非財露,惟其生官,所以不忌也。
財格之貴局亦不一,
有財旺生官者,身強(qiáng)而不透傷官,不混七煞,貴格也。
有財用食生者,身強(qiáng)而不露官,略帶一位比肩,益覺有情。
如
壬寅、壬寅、庚辰、辛巳
楊侍郎之命是也。
透官身弱,則格壞矣。
有財格佩印者,蓋孤財不貴,佩印幫身,即以取貴。
如
乙未、甲申、丙申、庚寅
曾參政之命也。
然財印不宜相并,
如
乙未、己卯、庚寅、辛巳
乙與己兩不相能,即有好處,小富而已。
有用食而兼用印者,食與印兩不相礙,或有暗官而去食護(hù)官,皆貴格也。
如
吳榜眼命
庚戌、戊子、戊子、丙辰
庚與丙隔兩戊而不相克,是食與印不相礙也。
如
平江伯命
壬申、乙巳、癸巳、辛酉
雖食印相克,而卻存巳中戊官,是去食護(hù)官也。反是則減福矣。
有財用傷官者,財不甚旺,而比強(qiáng),略露一位傷官以化之。
如
甲子、辛未、辛酉、壬辰
甲透未庫,逢辛為劫,壬以化劫生財,汪學(xué)士命是也。
財旺無劫而透傷,反為不利。蓋傷官本非美物,財輕透劫,不得已而用之。
旺而露傷,何苦用彼。徒使財遇傷而死生官之具,安望富貴乎?
有財帶七煞者,或合煞存財,或制煞生財,皆貴格也。
如
毛狀元命
乙酉、庚辰、甲午、戊辰
合煞存財也。
李御史命
庚辰、戊子、戊寅、甲寅
制煞生財也。
有財用印煞者,黨煞為忌,印以化之,格成富局,若冬土逢之,亦貴格。
如
趙侍郎命
乙丑、丁亥、己亥、乙亥
化煞而即以解凍,又不露財,以雜其印,所以貴也。若財用煞印,而財并透,非特不貴,亦不富矣。
至于壬生午月,癸生巳月,單透財而亦貴,以月暗官也。
如
丙寅、癸巳、癸未、壬戌
林尚書命是也。
又壬生巳月,單透財而亦貴,以其透丙藏戊,棄煞就財,美者存而憎者棄也。
如
丙辰、癸巳、壬戌、壬寅
王太仆命是也。
至于劫刃太重,棄財就煞,如某一尚書命
丙辰、丙申、丙午、壬辰
此又變之又變者也。